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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海安县级机关遴选4人公告

海安县政府网 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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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从海安党建网http://djw.haian.gov.cn/zzb/)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8:30-1月24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1221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由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计划。减少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电话通知于指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招录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同分者皆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分,从到低分,以公开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部署,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集体研究结果报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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