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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石柱县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面向畜牧系统考试遴选2人公告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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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

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量化考核成绩×40%。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四楼415室(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联系电话:县人社局李老师73339406、73339515,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马老师73335057。

(3)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遴选岗位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遴选报考人员根据“遴选职位表”所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及自身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月26日上午8:30至9: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100分,其内容为畜牧兽医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三)量化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量化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量化考核。若计划遴选人数与实际进入量化考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组成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察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其具体计分办法为:

(1)日常表现考核50分

1.年度考核18分。以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一次计6分,合格一次计4.5分,三年累计分为其年度考核最后得分。

2.任职经历15分。以近3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在乡镇畜牧兽医站任职情况为准。任中层职务的(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为依据),每满1年计5分;任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每满1年计4分;任初级职称的(含初定职称)每满1年计3分。

3.遵纪守法7分。近3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律监察部门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督查通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荣誉奖励10分。考察对象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获全国性表彰(包括中央和国家部委表彰)的,计6分;获省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计5分;获省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次计4分;获县级部门,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计3分;积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安排的扶贫工作,且具体联系有贫困户的,计5分。本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分。表彰依据由考察对象本人提供,考察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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