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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18年1月5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选调各环节结果将及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上发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蒙城县公管局办公室(淮中大楼三楼)。报名咨询电话:0558-7661800。
2.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按报考的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3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表(从附件下载)等。
3.应聘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调整或取消、核减选调计划数。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较多,则对该职位报名人员先组织笔试再面试。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选调等资格。
5.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为确保选调人员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75分(含),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成绩(如若笔试,按笔试和面试5:5的比例合成计算成绩高低顺序为准,成绩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为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将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为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下文调动,县编办办理转编手续,调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选调人员一律入事业编制,纳入并服从调入单位岗位管理,无岗位的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的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