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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质检查、研究商调等程序进行。
(一)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市委办公楼6楼东侧;联系电话:0933-8237788)
报名要求:
1.由市直部门负责推荐本单位、本系统,各县(区)委办公室负责推荐本单位、政府办公室和县(区)直其它部门、乡镇机关符合选调要求的合适人选,由本人填写《市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经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的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出具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近三年考核结果),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