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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兴国县2017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潋江镇兴国大道185号,咨询电话:0797-5315118)。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3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选公务员与参公职位的,每人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即可同时填报县直单位(含县直机关、参公管理群团组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乡镇机关两个志愿,也可以只填报一个志愿。填报乡镇机关或综合文秘职位的不具体填报选调单位,填报其他选调职位的,要填写具体的选调单位和职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