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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程序及信息发布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方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开发布信息。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55-6221331。联系人:石乾昌。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黎平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所在乡镇党委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1份。
(4)由报考人员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1份。
参加遴选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如因填报错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下载《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用电子版),然后交到所在单位和乡(镇)党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待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地点审核报名。
6.资格审查
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通过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遴选资格。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21-22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7.根据有关规定,如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所遴选职位自动取消或减少该遴选岗位的计划数,使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