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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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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如报名人数少于1:3的比例,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同版,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12月20日。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ssczbgs@163.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姓名+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选调+发送日期”压缩件,发送后需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现场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号区财政局11楼1103室。

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56341。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原件,否则将取消考察资格。同时,招录单位将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或信函考察、查阅档案材料等办法,重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体检

对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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