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审计机关审计、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遴选方案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向社会公布遴选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jiang.gov.cn)。
(二)报名事宜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2.报名地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县政府四楼)。
3.报名须提交或填签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榕江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意见。
(5)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考遴选自愿申请。
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应材料,对照《榕江县2017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含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如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可直接入围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县人社局于笔试前两天通知参加遴选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人社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