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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5日在州人社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11日
报名地点:州人社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271346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三张一寸免冠照片、主管单位对本人考核情况和工作经历的证明,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并填写好《2017年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可到州人社局网站下载)。
3.资格审查
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会同局属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17年12月15日在州人社局网站(http://www.xxzrsj.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告考试时间及地点、领取准考证。
4.考试
主要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开考比例要求1:2以上。
5.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的,按照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查阅人事档案,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空缺的,按照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8.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报州人社局党组研究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所缺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