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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大方县直单位考调52人公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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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干部(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专业岗位放宽至45岁以下(197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具体详见《职位表》;

3.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12月4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参加工作第一年考核为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近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2014年以来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在乡镇服务未满5年的;

5.需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进行回避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4日);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参加考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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