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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ov.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hrss.jian.gov.cn/)、《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网址http://fdc.jian.gov.cn/)下载《吉安房地产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县级及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书面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地址:吉安市吉州大道306号,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大楼19楼)。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7年12月22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足6:1,经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少于3:1,否则取消本次选调。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1)笔试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笔试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