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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要求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对于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从中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报考者考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负。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从通过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2、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先后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情况,在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