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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2天内,我单位将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管理中心人事科负责,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核对笔试成绩,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查。
根据遴选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在l:3的比例范围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审查对象。
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报名登记表;(3)毕业证、学位证;(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5)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7)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8)报考职位所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因报名人员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使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以面试公告形式在南宁市人事考试网和我中心的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