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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1.笔试。各考生务必于12月12日下午18:00前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水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时政要闻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县委组织部公示栏上公布。
2.面试。面试按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考调计划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考调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面试缴纳考务费8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进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县委组织部公示栏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兴文县在编在岗人员免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