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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甘孜州级党群机关考试遴选30人公告

道孚县人民政府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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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面试由州委组织部指导各遴选单位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2.进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职位调剂

笔试未形成差额或无人报考的职位,由州委组织部在征求报考人意见后进行职位调剂,经调剂后仍未形成差额或无人报考的,取消该职位。

面试未形成差额的,以形成差额职位的笔试最低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无法形成差额且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核减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考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与职位遴选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德才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被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及受教育程度、性格特征和与岗位的适应度等情况。考察时要征求当地纪检、组织(人事)、统战、公安(国安)、检察等部门的意见。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考察材料由各部门形成专卷备查(考察情况及结果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体检人员与职位遴选数1:1比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各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并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名单。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讨论,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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