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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120人公告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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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试用期、服务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9:00-11月30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5:00-12月1日12:00。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公务员遴选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报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发送《报名表》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报考人员先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版的,用人单位不予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各职位报考人数情况自查询时间开始每天公布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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