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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审核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枣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zzhrss.gov.cn/web/rsks)
报名分以下三个步骤,三个步骤完成后,公开遴选(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选聘)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发送PDF格式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将纸质《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还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考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由干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于2017年11月23日16:00前以PDF格式发送到遴选(选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报考职位”。邮件发送后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凡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成功发送PDF格式报名材料的,遴选(选聘)单位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遴选(选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遴选(选聘)单位收到报名人员发送的PDF格式报名材料后,在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于2017年11月21日11:00至11月24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