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 笔试时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 笔试结束7日内,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贵阳党建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准考证号、分数),各遴选机关同时也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12月12日—12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遴选机关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的,应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致,不一致的须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遴选条件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按规定时间到遴选机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印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职位资格复审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遴选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人数。遴选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
时间:12月15日—12月31日
各遴选机关于面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竞岗演说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如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遴选机关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进行。
(四)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增加专业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各占40%、40%、2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各遴选机关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总成绩。
五、考察测评
遴选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除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可按1:1进行考察测评外,考察测评对象人数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但最高不得高于3︰1。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和“德”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