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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昭通镇雄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调任公告9人(第一号)

镇雄党建网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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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公开调任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二需是中共正式党员,报考岗位三需是政法学类专业。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相当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8.各项工作、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1月6日。

五、调任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调任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调任岗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二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镇雄县2017年公务员公开调任报名表》《镇雄县公务员公开调任报考诚信承诺书》《镇雄县公务员公开调任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原件各一份;

(3)相关任职证明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并标注 “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4)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注 “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5)获得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含电子版)。

3.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人社、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调任考试。每个公开调任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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