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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相当层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调任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调任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报名人员要符合报考岗位的职位资格条件。如所报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将不予开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昭阳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昭阳区委组织部会议室(昭阳区行政办公中心三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昭阳区2017年公务员公开调任报名表》《昭阳区公务员公开调任报考诚信承诺书》《昭阳区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原件各一份;
(3)相关任职证明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3.资格审查。
根据调任公告,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调任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调任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1月14日在“昭阳党建网”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不得放弃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等后续的公开调任环节。如放弃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故意扰乱公开调任秩序、浪费公开调任资源,一律取消调任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公开调任,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处分。
(二)笔试。
笔试由昭阳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调任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调任的考前培训。
1.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1月16日到昭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区行政办公中心31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3.笔试岗位排名计算。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
笔试结束后,由昭阳区委组织部结合各岗位笔试情况确定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成绩,按调任岗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足1:5的,按实际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由昭阳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主要评价参加调任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励情况、人岗匹配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