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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12人公告(11月1-15日报名)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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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1月1日以后录用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若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从事基层项目服务或临时聘用,并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选调时可合并计算其工龄。

2.报考遵义市播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职位人员,必须为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方可报考,选调后不影响其公务员身份。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电子政务网、遵义市电视台、遵义日报、播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播州区电视台、微播州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教科(播州区南白街道西大街53号;联系人:袁方、王昕,联系电话27236625、18275672016)

3.报名材料:

(1)播州区内的参选人员填写《遵义市播州区政府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蓝色渐浅,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播州区外的参选人员填写《遵义市播州区政府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外县区市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蓝色渐浅,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并经所在县(区、市)组织或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后方可报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2张(需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5)拟报岗位所需的加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应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原则必须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个人信息,对照《选调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报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确定正式报考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公开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进行调整;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加分

符合以下情形的报考者可按要求申请加分:

1.近5年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加0.5分,以此类推累计加分。

2.近5年来,因工作表现优秀获得表彰奖励的(撰写论文、参与竞赛等非因工作表现获得的表彰奖励不作为加分事项),按以下等次加分:获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地厅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1.5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获奖最高等次加分。

3.法律专业参选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A证的加2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C证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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