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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青川县竹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人员考调4名公告

青川政府网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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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青川县竹园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电话: 0839-7600819,18981204672(联系人:浦恩闯),邮箱1965481862@qq.com。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退);

(3) 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等情况证明;

(4) 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青川县竹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调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青川县竹园经济开发区党委组织实施。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能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五)体检

青川县竹园经济开发区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和任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考调对象现任职位层次高于考调职位层次的,按考调职位对应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考调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其考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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