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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测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办理引进手续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拟报名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与用人单位联系,在规定日期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或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个人填报的《2017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报名信息表》1份。
若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将本人《2017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报名信息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再行带上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参加面试(测评)。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其中,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各职位要求的专业范畴进行界定、对相近专业进行认定,经界定或认定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且经审查满足该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人员可报名并参加面试(测评)。
4、面试(测评)。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