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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遴选13人公告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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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4号楼4503室(齐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可乘101、109、9、27路公交车到党政办公中心下车)。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干部本人填报《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片,未经PS),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请登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网站、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

(2)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

(3)《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专用)复印件,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县(市、区)纪委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材料。

(7)除报名表粘贴的照片外,另交2寸照片2张(与上述粘贴照片同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将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发现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符情形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考察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60%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满分100分,按40%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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