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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于2017年11月14日前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网站公布。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5日,从云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网站公示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省纪委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情况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报名表》1份;
⑵身份证、毕业证(双证人员同时附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⑷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⑸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⑹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⑺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⑻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科级实职领导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⑼如本人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须提供相关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跟班学习、借用、抽调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
⑽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⑾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1份;
⑿近期免冠小一寸浅灰底彩色照片2张。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