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党纪党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和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考察。州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纪委机关。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基本情况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六)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州纪委网站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拟选调人员到州纪委工作,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在公示试用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3、任职。结合工作需要按程序任职。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公告在《甘南日报》、甘南电视台、甘南党建网、甘南廉政网、中国甘南网、甘南头条、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和媒体上刊登,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