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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确认
资格审核员对审查确认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具体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对报考人员在资格条件方面存在异议的,由工作人员负责解答。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齐齐哈尔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1号楼7楼070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由市农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市农委发放的《齐齐哈尔市农业委员会、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公务员公开遴选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缩减该职位的遴选计划。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数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针对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市农委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