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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5日09:00—18:00;
2、报名地点: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楼会议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考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查: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视情减少遴选计划。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0月2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17年 10月29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