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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察
曲靖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并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专业测试,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成立考察组,由曲靖市教育局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曲靖市教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报曲靖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遴选计划。
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若要自愿放弃的,须于该环节开始前2天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自愿放弃的书面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