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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高中语文教研员、高中数学教研员、高中英语教研员、高中化学教研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电教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助学贷款管理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须工作满2 年及以上时间;
10.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执行有关规定);
11.符合拟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按照《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