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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选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关于本次选调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选调报名条件。
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报考者于2017年10月11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培训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计划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选调动机与拟调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1.5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直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