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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0月);
3.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在编在职且已完成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曲靖市卫生计生委党委的领导下,由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和计划
遴选公告和计划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及曲靖市卫生计生信息网(http://qjws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