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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市民宗局共同组织实施。
1、 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面试。面试以考核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在笔试合格者中,取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民宗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1、考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作为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参加报考证明。
2、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由选调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