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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邮箱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地址: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乐山市人民政府1102室)。
(2)邮箱报名地址:3144714104@qq.com。
2.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13日,10月16日—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报名资料(其中邮箱报名的须为原件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聘)用登记表(通知)复印件(所在单位盖章)。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为确保上传资料成功,上传资料后,请联系电话(0833)2131153,未电话联系确认资料上传是否成功的,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与考察。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考察均实行百分制,按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1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10%。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折合相加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名额与考察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①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知识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