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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遴选职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要求达到1:3。若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供销社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写作,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
加分:按武隆人事发〔2005〕28号规定进行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近三年度考核结果加分
(1)连续3年优秀加5分;
(2)连续2年优秀加3分;
(3)一年优秀加1分。
2.表彰奖励
(1)国家级加5分;
(2)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加3分;
(3)地区、州、县、市、自治县级加1分。
以上1、2加分项可以累加,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应在报名时提供依据及确认。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态度、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2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遴选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成绩不计算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供销社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人际沟通能力、专业知识、职位要求、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资格复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情况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