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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通知
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同时向各市州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和有关省直、中央在湘单位发出书面通知。
(二)推荐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由单位书面推荐为主的方式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市州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和相关省直、中央在湘单位可分别书面推荐本区域、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对象1名,加盖单位公章。有特别优秀人选的,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各市州和相关省直、中央在湘单位增加的名额不超过2名。省政府研究室领导和处室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署名推荐书。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25日。
报名方式:推荐单位将报名资料送省政府研究室办公室(省政府二办南栋109室)或发送传真(0731-89990586,89990190)。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省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推荐登记表》(包括现实表现材料,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7、本人独立完成的文稿和牵头起草的文稿各一份(由单位盖章证明真实性)。
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