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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遴选公务员3名公告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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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三、遴选程序

遴选将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任职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日报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职位查询

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盘锦市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5日。由盘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共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对合格人员进行报名确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登陆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panji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2017年盘锦市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并张贴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版照片。

(3)报名邮箱:报名推荐表发至pjgkj@163.com。

(4)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

由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盘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1)报送相关审查材料:

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版证件照片2张。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送地点: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办公室(辽东湾行政中心E座13楼1305室)

(3)报送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5日。

考生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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