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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选调2名工作人员简章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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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丰县工农南路50号)。

4.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不含报名表所贴照片),并于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②填写《丰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通过报名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务员工作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本次选调。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主要测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进入面试,侧重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3.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按从到底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与职位的匹配性。

2.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选调。

(五)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选调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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