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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身体健康;
(七)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九)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规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至2017年10月12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其中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本人发表或代拟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扫描后统一复制在word文件中直接上传。
(三)资格初审:
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2017年10月17日下午17:00,由选调单位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