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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并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报考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含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1份。其中,县外报考人员还须经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相对应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对应复印件1份;
(三)缴费
缴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考调名额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考调条件的岗位,无其他符合考调条件的岗位或放弃重新报考的,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县人社局311办公室退还笔试考务费。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水平、法律法规、逻辑推理、公文写作、时政要闻、市情市策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开考比例
面试按考调名额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闱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入闱人选一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