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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此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到所在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所在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携带《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1寸登记照到所在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州直单位考生直接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进行审查备案)。
资格审查备案通过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州人社局网站注册登记报名信息。州直各遴选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通过资格审查备案且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为正式报名成功。
报考者所在单位、所在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州直各遴选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有关资格条件进行把关,切实履行审查责任,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经所在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并核准后,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记入考试不诚信人员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开遴选考试等选拔性考试。
(二)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备案时间定于2017年9月20日至27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定于2017年9月20日至28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类、文秘类、专门业务类三大类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专门业务知识、业务水平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以公告形式告知考生(笔试拟于10月中旬进行,请考生从10月9日起关注本网站后续公告信息)。
3.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备案和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可于规定时间(笔试前1至2天,请考生从10月9日起关注本网站后续公告信息)登陆到州人社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成绩在阅卷结束后可在州人社局网站查询。
4.阅卷工作。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科目阅卷工作。
5.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阅卷结束后,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公告。笔试完成后,报考者可在“恩施发布”网络政务平台、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社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或选调生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由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面试环节要同时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4.面试组织。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职位业务水平能力测试
遴选单位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