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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江门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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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起至9月29日止。

2、报名方式: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8002/)下载并填写《江门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市纪委组织部邮箱(3273766@163.com),并电话告知。

3、报名地点:江门市纪委组织部(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府大院1号楼1525室)。

4、资格审核。报考者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上班时间到江门市纪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准考证。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调查研究、人际沟通、化解矛盾纠纷、公文写作能力等,以及岗位所需其他知识。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职位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2方可开考。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超过1:1.5而低于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考察方式采取到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五)公示和转任。市纪委监察局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以上入围面试、考察及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江门廉政网”(http://jmlz.jiangmen.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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