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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要求
本次选拔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17:30,报名地点为嵊泗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者须填写《嵊泗县公开选拔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推(自)荐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能证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5张及电子版照片。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公开选拔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相关原因。同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不得低于选拔计划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拔计划名额。资格审查通过的,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拔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入围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按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或考察的人员,放弃相应资格的,对相关职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考察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选拔人选按招考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再做入职体检。
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考察入围者中按考察表现排名进行递补,如其余考察入围者中无适岗人选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及任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党建网、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