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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606室)。
(3)报名方式:原则上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有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联系人:吴月寒,联系电话:13887076400、2150776(座机、传真)。
3.资格审查。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于9月5日在《昭通法院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公示3天。
4.领取准考证
9月8日下午2﹕00—5﹕30,到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606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三个部分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 笔试。
笔试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7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视频会议室。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行政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9月14日在《昭通法院网》和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7年9月17日全天。
面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具体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性、团队协作意识、举止仪表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考官的组成:由7人组成,主考官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担任,3名考官在法院系统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选,另外3名考官由组织部在全市的考官库中抽选。
成绩公布: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3.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经历业绩评价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1日。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参加遴选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岗位培训匹配程度等。参加遴选人员需要准确、真实填写《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评价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相关证实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用于审核评价。按照《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中的评价内容,提供有关证实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经历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教育情况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涉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须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涉及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证书、审批表等有关资料,若出现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及综合成绩9月22日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