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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黎平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遴选3人公告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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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

由县财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通过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遴选资格。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6.根据有关规定,如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所遴选职位自动取消,或减少该遴选岗位的计划数,使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及以上。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命题

笔试命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命题工作务必做到严格保密,杜绝试题泄露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每个职位按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如某职位在面试时,出现缺考、违纪或弃考等行为而致使面试(专业测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则从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各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计算如下: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体检过程中,如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天内向县财政局遴选办公室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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