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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忠县城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工整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拟遴选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名额。
特殊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但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本次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
报名地点: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乐兴、卢兵
联系电话:54401530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报名时,县卫生计生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 中医类(包括中医、中医妇儿、中药等岗位,不含忠县医院管理中心岗位)笔试科目:《中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等基础课);
2. 西医类(包括临床类别、口腔、护理、医技等岗位,不含忠县医院管理中心岗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等基础课);
3. 忠县医院管理中心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笔试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目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