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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市属企事业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32人公告

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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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www.ntpta.gov.cn),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8月2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8月22日9:00~8月23日18:00。

所有参加遴选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将报名资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身份证明、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下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_遴选单位_岗位代码)发送到本简章公布的各遴选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企业单位统一发送到市国资委预留的电子邮箱。

遴选企事业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统筹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相关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8月24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初审合格的人员,须于9月1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适岗评价与笔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同时申请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有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适岗评价总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8月31日之前完成。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人选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9月5日13:30-16:30,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9月8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具体遴选单位参与实施,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期间,组织面试人员进行心理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评(具体安排面试当日另行通知),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参考。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统筹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岗位合格人选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2017年9月9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部署,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干部(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岗位的考察对象应由同一考察组考察。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应严格审核干部档案,认真听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请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政情况鉴定。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对考察对象进行突击提拔。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统筹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该岗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单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遴选到企业的,须在正式办理手续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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