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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委托专业测评机构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报名系统处理。
2.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2日至9月5日。
3.报考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报名环节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后,报考人员在2017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行政法律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第15个工作日内,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资格审核
①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按照选调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拟选调人数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у=3χ(其中,χ代表拟选调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面试对象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对象人数不足1:3的,可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②资格审核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提交材料包括: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以上材料由参加资格审核人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为论述题,面试测试面试人员对当前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综合判读分析能力、口头表述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即时计出并通知考生本人。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