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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铜仁市201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和竞争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并签署意见。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或选拔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或选拔部门与市公开遴选和竞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公选办”)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拔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或选拔职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公选办牵头,召集相关单位集中审核。各区(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地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市公选办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竞争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资格,并将处理结果抄送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市公选办将于每日下午5时左右在铜仁市委组织部网站(www.trzzb.gov.cn)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结束后,市公选办将对调整和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四、能力素质测试
能力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强调结合职位要求,突出实践需要,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竞争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A类),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考案例分析(B类)。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公选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数)。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或选拔人数3: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各遴选或选拔部门负责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竞岗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三)确定考察测评对象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遴选或选拔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考察测评对象与遴选或选拔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
五、考察测评
面试结束后,市公选办提供统一的考察方案,各遴选或选拔部门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测评20%计算总成绩。
六、公示与试用
(一)确定拟遴选或选拔人选
遴选或选拔部门党委(党组)根据总成绩,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的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或选拔人员报市公选办同意。遴选或选拔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公选办研究同意后,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二)公示
拟遴选或选拔人员由市公选办统一进行公示。同时各遴选或选拔部门须分别在本单位和拟遴选或选拔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拔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适岗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遴选或选拔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或选拔,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三)适岗期
拟遴选或选拔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期,适岗期间,拟遴选或选拔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