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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结合考察结果,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职位所有参加报考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取消该遴选职位。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由井研县委组织部和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遴选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成绩公告等事项,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gyan.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